吃到变质的食品商家应如何赔偿?
我在一家超市买了包零食,回家吃的时候发现已经变质了,味道特别奇怪,包装上显示还在保质期内。我想知道遇到这种吃到变质食品的情况,商家该怎么给我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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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消费者吃到变质食品时,商家的赔偿问题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首先,我们要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而“消费者权益”则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的权利和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也就是说,如果你吃到了变质食品,首先可以要求商家赔偿你因为食用变质食品所遭受的损失,比如去医院检查治疗的费用等。除此之外,你还能要求商家支付食品价款十倍或者你所受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如果按照上述计算方式得出的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那么商家最少要赔偿你一千元。比如,你买的变质零食价格是5元,按照价款十倍计算是50元,但因为不足一千元,所以商家应赔偿你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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