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后员工不愿意续签是否有赔偿?
我和公司的劳动合同快到期了,我不想再续签。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得到公司的赔偿呢?我很关心这一点,毕竟工作了这么久,想了解清楚自己的权益。
展开


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员工不愿意续签的情况下,是否有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理解经济补偿的概念。经济补偿就是在一些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一种补偿,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失去工作等情况下的基本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多种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中与本题相关的是第五项,即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了原来劳动合同的约定条件,比如工资待遇不变或者提高、工作环境改善等,而员工仍然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因为是员工主动放弃了在同等或更好条件下继续工作的机会。 相反,如果用人单位降低了原来劳动合同的约定条件,例如降低工资、增加工作强度、变更工作地点等,导致员工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就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所以,劳动合同到期后员工不愿意续签是否有赔偿,关键在于用人单位是否维持或者提高了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判断是否符合获得经济补偿的条件。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