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员工主动辞职有补偿吗?


一般情况下,老员工主动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况下,给予劳动者的一种经济上的补助。简单来说,就是在法律规定的一些情形下,用人单位需要给劳动者一笔钱,作为对劳动者失去工作等情况的一种弥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如果老员工是单纯因为个人原因,按照正常程序主动提出辞职,这属于劳动者自主决定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是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比如工作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用人单位却不进行改善。二是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像用人单位经常拖欠工资。三是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四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例如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的罚款数额过高,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五是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也就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等情况。六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同时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所以,老员工主动辞职是否有补偿,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员工主动辞职,那么员工是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的;但如果只是员工个人原因主动辞职,通常就没有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