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四年以上没签劳动合同,会得到什么赔偿?
我在公司干了四年多了,公司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具体能获得哪些赔偿,赔偿的标准是怎么定的,有没有相关法律支撑这些赔偿要求。
展开


在工作四年以上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获得以下赔偿: 首先,关于双倍工资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同时,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在这种工作四年未签合同的情形下,法律上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签订,就需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支付两倍工资。 其次,经济补偿方面。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还需要支付双倍的赔偿金。若遇到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且不按规定赔偿的情况,劳动者可以联系劳动保障局申请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