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离职有补偿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我最近工作实在干不下去了,想自动离职,但又担心没补偿。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自动离职到底有没有补偿呢?我该怎么判断自己这种情况能不能拿到补偿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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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离职通常指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关于自动离职是否有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劳动者个人原因自动离职,比如是因为自己想换个行业发展、回老家生活等,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是因为离职是劳动者主动的选择,并非用人单位的过错导致。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即使劳动者是‘自动离职’,也可能获得补偿。例如,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一规定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条。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同样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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