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倒闭了员工该如何赔偿?
我在一家子公司上班,最近听说公司经营不善要倒闭了。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想知道子公司倒闭的话,员工能得到怎样的赔偿?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希望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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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子公司倒闭时,涉及到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赔偿的问题。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这里所说的赔偿在法律上的概念,其实准确来说是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在某些法定情形下,给予劳动者的一种补偿,目的是对劳动者因失去工作而面临的生活和经济压力进行一定程度的缓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同时,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关于经济补偿的具体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所以,当子公司倒闭时,员工有权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员工可以先与子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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