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辞职是否有补偿金?
我打算从现在的公司辞职,但是不太清楚自己主动辞职能不能拿到补偿金。公司平时也没什么大问题,就是我个人想换个工作环境。我就想问问,按照法律规定,自己辞职到底有没有补偿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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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自己主动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某些特定情形下,给予劳动者的一种补偿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由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的情况,通常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因为这是劳动者自主的选择。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一是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比如工作环境存在安全隐患却不改善;二是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像拖欠工资、克扣工资等情况;三是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是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且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所以,如果劳动者是因为上述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原因而主动辞职,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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