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主动辞职是否有赔偿?
我现在想从公司主动辞职,但不知道能不能拿到赔偿。我在公司工作也有段时间了,担心自己贸然辞职就拿不到应有的补偿。所以想了解下,在法律上自己主动辞职到底有没有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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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一般情况下,员工自己主动辞职是没有赔偿的。这里所说的赔偿,通常指的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是在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一种补偿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由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是因为主动辞职往往是劳动者基于自身的意愿和选择,并非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导致劳动合同的解除。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比如用人单位不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等。(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像拖欠工资、克扣工资等情况。(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此外,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且用人单位同样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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