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该如何赔偿?


当工伤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时,赔偿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伤残补助金是对因工伤导致身体伤残的员工给予的一种补偿;医疗补助金是用于员工后续治疗工伤相关疾病的费用;就业补助金则是帮助员工在因工伤可能影响就业的情况下,有一定的资金支持来重新寻找工作或适应新的工作。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员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经过劳动能力鉴定有伤残等级的,赔偿情况如下: 对于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员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公司是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的。这种情况下,员工会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并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如果是五级、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对于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员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样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具体标准也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此外,除了上述工伤相关的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所以,在工伤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时,员工除了能获得工伤方面的赔偿,还可能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