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无故辞退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我在公司好好上班,突然就被通知辞退,也没说什么理由。我想知道这种无故被辞退的情况,公司应该按照什么标准给我赔偿呢?我工作快两年了,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受损,希望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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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无故辞退时,这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是有权获得相应赔偿的。 这里涉及到一个关键概念——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在某些法定情形下,给予劳动者的一种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而当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也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举个例子,假如你在公司工作了两年零三个月,你的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按照经济补偿标准,你可以获得2.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即2.5×5000 = 12500元。但因为是无故辞退,属于违法解除,所以你能获得的赔偿金就是经济补偿的二倍,也就是12500×2 = 25000元。 所以,你可以根据自己在单位的工作年限和月平均工资,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来计算自己应得的赔偿金额。如果与单位就赔偿问题无法协商一致,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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