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事实婚姻未补办结婚登记会怎样?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一直以夫妻名义生活,周围人也都觉得我们是两口子,这算事实婚姻吧。但现在也没去补办结婚登记,不知道在法律上会有啥影响,比如财产分割、继承这些方面,想了解下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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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实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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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事实婚姻的概念。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不过,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对于事实婚姻的认定是有时间界限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对于1994年2月1日之后形成的事实婚姻且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情况,在法律上不被承认为婚姻关系,而是按照同居关系处理。在财产分割方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这里的“一般共有”,如果是按份共有,就按照各自的出资份额来分割;如果是共同共有,通常会考虑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合理分割。 在继承方面,由于未形成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不能以配偶身份相互继承遗产。但是,如果一方对另一方生前尽了较多扶养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所以,从法律风险和保障自身权益的角度来看,建议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女及时办理结婚登记,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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