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超过三个月未签合同,单位想解雇我,这种情况下我有赔偿吗?
我合同到期已经过了三个月了,单位一直没和我签合同,现在又想解雇我,我不太清楚自己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获得赔偿,具体的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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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到期超过三个月未签合同,单位想解雇的情况下,劳动者是有赔偿的,具体分析如下: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在这种情况下,合同到期后超过三个月未签合同,单位需支付相应时段双倍工资。例如,超过三个月一共4个月未签合同,那么单位需支付这4个月中后3个月的双倍工资。 其次,如果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而用人单位未签订,自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需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再者,若单位解雇劳动者,还需要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最后,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例如在劳动者工伤期间解除合同等,需要支付二倍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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