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涉及到的费用,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公证费用。虽然现在公证不再是房产继承的必经程序,但很多人还是会选择进行公证以确保继承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的一定比例收取费用。一般来说,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具体收费标准可能因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 其次是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在继承房产时,通常需要对房产的价值进行评估。评估费用是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的。例如,房产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4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等等。不同的评估机构收费标准也可能会有所不同。 然后是房产继承过户税费。包括合同印花税、登记费、权证印花税等。合同印花税按照房屋评估价的0.05%收取;登记费一般是每件80元;权证印花税为每件5元。 最后,如果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后对外出售,还可能涉及到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相关规定,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那么需要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应纳税所得额为转让收入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