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离婚时,拆迁该如何进行赔偿分配?

我和配偶准备离婚,但是家里的房子面临拆迁,不清楚拆迁补偿款该怎么分。我们的房子是婚后买的,但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这种情况拆迁款算共同财产吗?另外,如果拆迁是按户口人数补偿,那离婚后户口没迁走的一方能拿到补偿吗?想了解具体的分配规则和相关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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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夫妻离婚时拆迁赔偿的分配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分析,以下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要确定被拆迁房屋的性质: - 若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比如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那么拆迁补偿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夫妻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拆迁时获得的补偿款就应作为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时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进行判决。 - 若被拆迁房屋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比如一方在结婚前就已经购买并取得房产证的房屋,那么补偿款中对应房屋价值的部分通常归该方个人所有。但如果基于人口因素有相应补偿,就需要具体分析。例如,拆迁政策中有按家庭人口给予一定安置补偿费用的情况,即使房屋是一方婚前财产,另一方作为家庭成员也可能有权获得基于人口因素的这部分补偿。 其次,拆迁政策对补偿分配也起着关键作用: - 有些拆迁政策是按照房屋面积进行补偿,这种情况下,主要看房屋的产权归属。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按上述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处理;如果是一方婚前财产,房屋价值补偿部分归产权人。例如,根据房屋面积每平米补偿一定金额,若房屋是一方婚前财产,该面积对应的补偿款归产权人。 - 有些政策则是根据户口进行补偿,那么离婚后户口未迁出的一方,可能有权获得相应的份额。比如,拆迁政策规定按户口上的人数每人给予一定金额的补偿,离婚后户口还在该房屋地址的一方,就有权获得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补偿。 最后,如果双方对拆迁补偿分配存在争议,无法协商解决,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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