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拆迁纠纷中被告找不到人该如何处理?上海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又该怎么办?

我遇到了麻烦事,涉及拆迁纠纷,可被告根本找不到人,完全不知道该怎么推进解决。同时我在上海有套房子,土地使用权快到期了,心里特别没底,想知道这两种情况到底该怎么应对,希望能得到详细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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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拆迁纠纷里,如果被告找不到人,并不意味着没办法解决,还是能够向法院起诉的。首先,起诉时要向法院提供被告的姓名、住址等基本信息,同时提交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明材料,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会受理。 法院立案后,若找不到被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可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并且公告送达要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超过一定期限(60 - 90天 ),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即便被告不出庭,只要证据确凿,法院照样会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而且由于对方逾期不应诉,判决结果往往对原告有利。不过,判决后的执行可能需要一些时间和精力。 关于上海土地使用权到期的问题,处理方式分情况来看。如果是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依据法律规定会自动续期,这意味着业主不需要额外办理复杂手续,房屋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权益会自然延续。 要是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那就需要依照法律规定办理。通常要由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查批准后,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支付相应的土地出让金等费用。 另外,对于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问题,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来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在某些情况下,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时,会对业主进行补偿。 相关概念: 公告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 缺席判决:是指在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中途退庭的情况下,法院依法审理后所作出的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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