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有什么区别?


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确实有不少区别,下面详细说说。 首先是主体范围不同。劳动关系主体比较固定,一方只能是劳动者个人,另一方只能是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而雇佣关系更灵活,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都能形成雇佣关系。比如,你去一家公司上班,这就是典型的劳动关系;要是邻居请你帮忙打扫卫生并支付报酬,这就是雇佣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关系主体有明确界定。 其次,两者紧密程度不一样。在劳动关系里,劳动者隶属于用人单位,要遵守单位的各种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双方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而雇佣关系中,双方是平等的主体关系,工作安排相对自由,不存在严格的隶属关系。例如,公司员工要按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接受公司管理;但做家政服务的小时工,和雇主约定好工作内容和时间就行,相对比较自由。 待遇及劳动报酬支付也有差别。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依法享有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权利。劳动报酬支付有法律规定,通常按月足额以现金等方式发放。而雇佣关系中的劳动者一般只有报酬请求权等少数权利保障,社会保险和福利等要依据双方约定。劳动报酬支付方式多样,可能按次结清,也可双方约定。比如,正式员工有五险一金,工资按月发;临时雇佣的搬运工可能干完活就结算工钱。 从劳动人员是否连续稳定工作来看,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一般有长期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想法,用人单位招聘也是希望劳动者长期提供劳动,具有稳定性。雇佣关系通常以完成一项工作为目的,不具有长期稳定性。例如,企业招聘的正式员工可能工作很多年;但装修队请的临时工,干完装修的活就结束雇佣了。 最后是法律适用不同。因劳动关系发生纠纷,要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等劳动法律解决。因雇佣关系发生纠纷,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民事法律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