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地价款和土地出让金有什么区别?
我在处理房产相关事务时,遇到了综合地价款和土地出让金这两个概念。不太清楚它们到底有啥不同,在什么情况下会涉及到这两项费用,它们的计算方式一样吗?对我在房产交易中会有哪些影响呢?希望了解一下具体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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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地价款和土地出让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在定义、适用范围、缴纳主体和计算方式等方面都存在差异。 综合地价款主要针对经济适用房而言。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推出的保障性住房,它的价格相对较低。当经济适用房的业主想要将房屋上市交易时,就需要缴纳综合地价款。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一般为10% - 70%不等。 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它是土地使用者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成本。在土地一级市场中,开发商想要获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等活动,就需要向政府缴纳土地出让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采取双方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土地出让金的计算方式根据不同的土地用途、土地级别、土地面积等因素来确定,一般通过评估地价等方式得出。 综上所述,综合地价款主要和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相关,是保障房领域的费用;而土地出让金则是土地一级市场中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费用,两者有着明显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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