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和过户的区别是什么?


房产赠与和过户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在定义、手续、税费、法律效果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首先说定义。房产赠与是指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无偿给予他人的行为,这种行为通常基于亲情、友情等情感因素,是一种无偿的转让方式。而过户则是一个更宽泛的概念,它指的是通过买卖、赠与、继承等各种方式,将房屋的所有权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的过程,是对房屋产权变更的一个统称。 在手续方面,房产赠与的手续相对较为复杂。赠与双方需要先签订书面的赠与合同,这是赠与行为的重要依据,合同中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然后,要办理赠与公证,公证的目的是证明赠与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之后,携带相关材料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而过户如果是通过买卖方式,买卖双方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会约定房屋的价格、付款方式、交付时间等重要条款。然后要进行网签备案,这是为了防止一房多卖等情况。最后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如果是继承过户,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然后办理过户。 税费方面,房产赠与在办理过程中,受赠方需要缴纳契税,契税的税率一般为3% - 5% ,具体税率根据当地规定执行。同时,赠与双方可能还需要缴纳一定的公证费。而过户如果是买卖过户,卖方可能需要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买方需要缴纳契税。如果房屋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满五唯一(房产证满五年且是卖方唯一住房),可以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继承过户相对来说税费较低,一般只需要缴纳少量的登记费等。 从法律效果来看,房产赠与一旦完成产权过户登记,受赠人就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但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一般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过户则是根据不同的过户方式,在完成相应手续后,新的产权人就合法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并且这种所有权的转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程序和要求,房产过户需要按照该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房产过户和赠与过程中的税费征收进行了明确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