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离和正常离职有什么区别?


自离和正常离职是两种不同的离职方式,它们在法律层面存在诸多区别。 自离通常指的是劳动者没有按照法定程序或用人单位规定的流程,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正常离职则是劳动者依据法律规定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按照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后离开工作岗位。 从工资结算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在正常离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实际出勤天数,在办理离职手续时一次性结清工资。然而,自离可能会给用人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有些用人单位可能会以劳动者未办理工作交接等理由,暂时扣押工资,待劳动者补办交接手续后再行支付,甚至可能会扣除一定的赔偿费用,但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这是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在经济补偿方面,正常离职中,如果是因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而自离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主动放弃了工作,不符合获得经济补偿的条件。 对于后续就业影响,正常离职时,劳动者可以从用人单位获得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这对下一份工作的入职非常重要,新的用人单位通常会要求劳动者提供该证明以确认其与原单位已解除劳动关系。而自离可能导致用人单位拒绝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者在离职证明中对自离情况进行说明,这可能会给新单位留下不良印象,影响劳动者的再就业。 综上所述,自离和正常离职在工资结算、经济补偿和后续就业等方面都存在明显区别。劳动者在决定离职时,应尽量选择正常离职方式,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