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辞职和协商辞职有什么区别?
我最近在考虑换工作,想了解下主动辞职和跟公司协商辞职到底有啥不一样。主动辞职就是我自己直接提离职,协商辞职是和公司一起谈离职的事儿。我比较关心这两种方式在经济补偿、离职手续办理等方面有啥不同,希望懂法律的朋友给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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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辞职和协商辞职是两种不同的解除劳动合同方式,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从定义上来说,主动辞职是指劳动者单方面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通常是劳动者基于自身的职业规划、个人发展或者其他个人原因,自主决定离开工作岗位。而协商辞职则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就解除劳动合同事宜进行沟通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方式强调双方的平等协商和意思自治。 在经济补偿方面,主动辞职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是无法获得经济补偿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用人单位无需向其支付经济补偿。而协商辞职,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双方达成一致,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在离职程序上,主动辞职时,劳动者需要遵循法律规定的通知期限,一般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在通知期限届满后,劳动者就可以办理离职手续。而协商辞职则需要双方就离职的时间、工作交接、经济补偿等事项进行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按照协商的内容办理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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