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产房离婚后如何分割?
我和爱人打算离婚,我们居住的是军产房。我不知道在离婚的时候,这军产房该怎么分割,是像普通房产那样处理,还是有特殊规定呢?我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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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产房是指军队享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在离婚时军产房的分割和普通商品房的分割有所不同,具有其特殊性。 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军队现有住房出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军产房的产权一般归军队所有,个人只有居住权或有限的使用权。所以在离婚分割财产时,通常不能像分割普通私有房产那样将军产房的所有权进行分割。 如果军产房是由一方婚前取得居住权,婚后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这种情况下,一般该居住权仍归婚前取得的一方。另一方若生活困难,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关于离婚时对生活困难一方给予适当帮助的原则,取得居住权的一方可能需要给予另一方一定的经济帮助,但这并非是对军产房居住权的分割。 要是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购买等方式取得了军产房的部分产权,比如按照军队相关政策购买了部分产权份额,那么在离婚时对于这部分已购买的产权份额可以进行分割。分割的方式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比如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取得全部产权;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军产房是由双方婚后共同申请获得居住权,且双方对该房屋的使用都有贡献的,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居住的安排。协商不成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双方的住房情况、经济状况等,来决定居住权的归属。但无论最终居住权归谁,另一方都不能主张分割军产房的所有权。总之,军产房离婚分割问题较为复杂,需结合具体情况和相关政策法规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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