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子归我但前夫不去过户怎么办?
我和前夫离婚了,离婚协议明确房子归我。可现在让他配合过户,他一直找借口不去。我担心时间长了会有麻烦,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才能完成过户,我该采取什么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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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离婚后房子归一方所有,但另一方不配合过户这种情况时,我们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解决。首先,需要明确离婚的方式不同,处理方法也有所差异。 如果是通过协议离婚的,并且在离婚协议里明确约定了房屋归您所有。此时,离婚协议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前夫有义务按照协议的约定配合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如果前夫拒绝配合,您可以先尝试与他进行沟通协商,向他说明他有履行协议的义务。若协商无果,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前夫履行离婚协议,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离婚协议属于书面合同,双方都应遵守。法院判决后,如果前夫仍然不履行,您可以凭借生效的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从而完成房屋过户手续。 如果是通过诉讼离婚,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已经明确房屋归您所有。这种情况下,判决书或调解书本身就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前夫不配合过户,您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向相关部门发出协助执行的法律文书,不动产登记机构会依据法院的文书为您办理过户手续,无需前夫的配合。 在整个过程中,您要注意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比如离婚协议书、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与前夫沟通的记录等,这些证据可以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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