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还在还房贷的房子怎么算?

我和伴侣准备离婚,我们有一套还在还房贷的房子。当时买房双方都出了钱,但现在对房子的归属和后续房贷分担有争议。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还在还房贷的房子在离婚时该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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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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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涉及还房贷的房子该如何计算归属和分割,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从几个方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这里的补偿计算方式一般是,先算出共同还贷部分占总房款(首付+贷款总额)的比例,再用这个比例乘以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得到的数额就是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房屋价值,然后将这部分价值的一半补偿给另一方。 其次,如果房子是婚后购买,即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也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婚后夫妻双方的收入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用共同财产还房贷购买的房子,自然也属于共同财产范畴。在离婚分割时,同样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此外,如果双方对房屋的出资情况有特别约定,比如签订了婚前或婚内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了房子的归属和房贷的承担方式,那么就按照协议来处理。这体现了民法中意思自治的原则,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 总之,离婚时还在还房贷的房子计算方式较为复杂,要综合考虑购房时间、出资情况、登记情况以及双方是否有约定等因素。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先尝试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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