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还在还房贷的房子在离婚时该怎么处理?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我们有一套房子还在还房贷。现在不知道这房子该怎么处理,是归一方所有然后补偿另一方,还是有其他办法?我很想了解在法律上对于这种还在还房贷的房子,离婚时具体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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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贷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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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处理还在还房贷的房子,这是不少夫妻会面临的问题。首先,我们得明白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获得的财产。而对于还在还房贷的房子,如果是婚后购买的,通常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还在还房贷的房子,一般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第一种是双方协商一致,房子归一方所有,获得房子的一方要继续偿还剩余的房贷,同时要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补偿的金额通常会考虑房子的购买价格、已还贷款、房屋增值等因素。比如,房子购买时总价是100万,首付30万,贷款70万,已经还了20万贷款,现在房子价值150万。如果协商房子归一方,那么获得房子的一方除了继续还剩下的50万贷款外,还要给另一方一定的补偿,补偿金额会综合各种情况来确定。 第二种情况是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可以把房子卖掉,然后分配卖房子得到的钱。先还清剩余的房贷,再把剩下的钱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比例的确定也会参考双方对房子的贡献等因素。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只能由法院来判决。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是否有子女需要抚养等,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房子的归属和补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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