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还在还房贷的房子在离婚时该怎么办?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但是我们有套房子还在还房贷。我不知道这房子在离婚的时候该怎么处理,是归一方所有,另一方补偿钱,还是有其他的处理方式?我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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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时处理还在还房贷的房子,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处理方式。首先要明确该房产是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通俗来讲,就是房子归婚前付首付并登记名字的一方,但要给另一方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子增值部分的补偿。 如果该房产是婚后购买,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也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通常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比如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对房屋的需求程度等因素。可能会判决房子归一方所有,由取得房子的一方继续偿还剩余房贷,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补偿的金额一般会根据房屋的市场价值、已还贷款金额、未还贷款金额等因素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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