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想辞职是否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形式告知?

我和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了,我不想续签打算辞职。但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是不是一定得提前一个月用书面形式告知公司。想了解从法律规定来讲,我到底需不需要这么做,要是没提前书面告知会有什么后果。
展开 view-more
  • #劳动合同
  • #到期辞职
  • #书面通知
  • #法律规定
  • #经济补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想辞职,在一般情况下,是建议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虽然劳动合同到期属于劳动合同期满自然终止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 ),但从规范流程和保障用人单位正常运营秩序角度,如果劳动者决定不续签而离职,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是比较合适的做法。 要是没有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而导致用人单位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损失,比如因为没有足够时间安排人员交接工作等,那么用人单位是有权要求员工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 不过,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比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可以被迫辞职,不需要等一个月,并且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总之,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最好按照常规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单位自己不续签并辞职的决定。 相关概念: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