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后单位起诉人社局还需要人证吗?
我之前被认定为工伤了,可单位不服去起诉人社局了。我不太清楚在这个过程中,单位那边还会不会需要人证来推翻工伤认定啊?我就想了解下,这种情况下人证到底重不重要,对我的工伤认定结果会不会有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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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后单位起诉人社局是否需要人证,要根据具体情形判断。 首先,从证据完整性角度来说,如果工伤认定所依据的事实存在争议部分,且人证能够对关键事实起到证明作用,人证就很重要。比如事故发生时的目击证人能清晰陈述受伤是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这对于还原事故真实情况很有帮助,有助于法院判断工伤认定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就算之前工伤认定时有人证,在诉讼阶段,若单位对人证所证事实有异议或者提出新观点,人证仍可能需出庭接受质证等司法程序。若工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比如有完整书面材料如劳动合同、事故现场监控视频等足以证明工伤情况,人证可能不是必需的。 其次,从诉讼策略角度看,单位为了推翻工伤认定,可能会找有利于自己的人证,来证明受伤职工并非在工作相关情形下受伤。而人社局为维持工伤认定结果,也可能重新梳理已有的人证或寻找新人证巩固认定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证据必须经过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各类证据包括人证,都要经过严格审查和质证,以确保证据真实性和有效性 。所以在单位起诉人社局关于工伤认定的案件中,人证是否需要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各方面情况判断。 总之,在这种情况下,人证不是绝对需要或不需要的,关键看案件具体情况以及人证对案件关键事实认定能起到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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