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北京市内搬迁是否有补偿?
我所在的公司在北京市内要搬到另一个区,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自己能不能得到补偿。我在这公司工作好几年了,要是没补偿心里挺不踏实的,就想弄明白从法律角度来说,公司在北京市内搬迁到底有没有补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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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北京市内搬迁是否有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一般情况下,如果只是在北京市内正常搬迁,没有对员工的工作和生活造成实质性重大影响,通常没有赔偿金。即使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也可能没有赔偿金。 但是,如果公司的搬迁行为导致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例如,如果公司从原本交通便利、员工通勤方便的区域,搬迁到一个交通极不便利,导致员工通勤时间大幅增加,严重影响员工正常生活的地方,就可能被认定为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相关概念: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并且排除用人单位主观因素。 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依法给予劳动者的一定经济补助,用于弥补劳动者因失业可能面临的生活困难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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