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家需要给员工遣散费吗?
我们公司要搬到另一个城市,我不想跟着过去。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是不是应该给我遣散费呢?我在这公司干了挺长时间了,就怕到时候公司不给钱,我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这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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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遣散费这个概念。遣散费其实在法律上准确的说法是经济补偿,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就可能包括公司搬家这种情形,如果公司搬家距离较远,比如跨市甚至跨省,对员工的工作和生活产生了重大影响,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就符合这一条规定的情形。 同时,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所以,如果公司搬家属于上述所说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公司和员工协商变更合同不成而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但如果公司搬家只是在本市内小范围的移动,对员工的工作和生活没有造成重大影响,劳动合同仍然可以继续履行,那么公司一般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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