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主体责任是否包含工资清偿义务?
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公司最近资金紧张,已经好几个月没发工资了。我听说有用工主体责任这个说法,就想问问,用工主体责任里是不是包含了工资清偿义务啊?我就想弄清楚这个,看看能不能通过这个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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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主体责任包含工资清偿义务。 用工主体,简单来说,就是雇佣劳动者干活并给劳动者发工资的一方,像企业老板、劳务派遣公司等都属于用工主体。按照劳动法和雇佣关系的原则,他们有责任把工资发给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这其实就体现了用工主体要承担工资清偿义务。 用工主体的工资清偿义务涵盖多个方面。首先是按时支付工资,也就是要按照合同、劳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在约定支付工资的日子把工资发给劳动者。其次是全额支付工资,劳动者应得的所有工资,像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一分都不能少,没有合法理由不能随便扣钱或者拖欠工资。然后是要提供支付工资的条件,比如给劳动者开设工资账户,提供工资单,让劳动者清楚自己的工资构成和发放情况。最后,用工主体还得负担支付工资的成本,像税费、手续费这些都得他们来承担。 在实际生活中,无论是正规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等用工主体,都得遵循这些规定。要是遇到用工主体不履行工资清偿义务的情况,劳动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关概念:用工主体:指雇佣劳动者并与之建立劳动或劳务关系,承担支付工资等相关责任的一方,包括企业、雇主、劳务派遣单位等 。工资清偿义务:用工主体按照法律规定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提供支付条件并承担支付成本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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