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意向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打算买套房子,和开发商签了购房意向书。但现在有点犹豫不想买了,又担心意向书有法律效力,我违约要承担责任。我想知道这购房意向书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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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意向书是在正式签订购房合同之前,买卖双方就房屋买卖初步达成的一种意向性协议。它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分情况来看。 从法律原理上来说,判断一份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关键看它是否满足合同生效的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如果购房意向书符合这些条件,那它在法律上就是有效的。 当购房意向书对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且具体的约定时,它就具有了合同的属性,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比如,意向书中明确了房屋的具体位置、面积、价格、付款方式等核心条款,同时双方也在上面签字确认,那么这份意向书就相当于一个初步的合同,双方都要按照意向书的约定来履行。如果一方违反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例如,买方签了意向书后又不想买了,卖方可能有权没收买方支付的定金。 然而,如果购房意向书只是一个比较笼统的意向表达,没有明确具体的权利义务内容,仅仅是表达了双方有进一步洽谈购房事宜的意愿,那么它通常不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这种情况下,它更像是一种磋商性文件,双方可以继续协商,在达成一致后再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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