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琴行老师离职需要赔钱吗

在琴行当老师,现在打算离职,但是不太清楚从法律角度来说,自己这种情况离职需不需要给琴行赔钱。想了解一下在各种常见情形下,像是正常离职、没提前说擅自离职、违反了和琴行签的合同这些情况,分别是怎么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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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琴行老师正常辞职,是不需要赔偿单位的。这里说的正常辞职,就是按照法律规定和琴行的规章制度,提前通知琴行,办理好离职手续。 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老师离职可能需要赔钱。首先,如果离职不合法,还给单位造成了损失,单位就可以要求赔偿。比如说,老师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离职,突然就不来上班了,导致琴行教学秩序混乱,招不到合适的老师接替工作,产生了经济损失,那琴行就有权要求老师赔偿这部分损失。 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要是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举例来说,如果琴行给老师提供了专业的乐器培训课程,花了一定的费用,并且和老师约定了服务期,结果老师在服务期没满的时候就离职了,这种情况下,琴行就可以要求老师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里明确约定了提前辞职等特定情形下的违约责任,那么老师离职时若符合这些违约情形,也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相关概念: 服务期: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约定,要求劳动者在一定期限内为单位工作。 违约金: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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