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销售自建商铺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我自己建了个商铺,现在打算把它卖出去,就是不知道在卖这个商铺的时候需不需要缴纳增值税。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也不清楚缴纳的标准和方式是怎样的,希望有人能给我详细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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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增值税的概念。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简单来说,就是在商品或服务的交易过程中,因为产生了新的价值而需要缴纳的税。 对于个人销售自建商铺是否缴纳增值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而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税。但这里是商铺,不是住房。 如果个人销售自建的商铺,应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一般情况下,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比如,您销售自建商铺取得了105万元的收入,那么应纳税额 = 105÷(1 + 5%)×5% = 5万元。 在实际操作中,您需要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同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交易凭证和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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