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报工伤是否需要单位盖章?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想自己去申报工伤,但不清楚需不需要单位盖章。单位态度有点模糊,我担心不盖章就申报不了。想问问在法律上,个人申报工伤到底需不需要单位盖章呢?
展开


个人申报工伤一般情况下不需要单位盖章。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工伤申报的相关概念。工伤申报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相关部门提出认定工伤的申请。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个人申报工伤时,并不以单位盖章为必要条件。个人申报时需要准备的材料通常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只要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就会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并进行调查核实。所以,即使单位不盖章,个人依然可以依法申报工伤。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