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付23万,离婚时会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在婚姻期间付了23万首付买了套房子,现在感情不和准备离婚。不知道这付了首付的房子在离婚时法院会怎么判,是按照出资比例,还是有其他的判定方式呢,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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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首付23万离婚时法院如何判决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关键的点,不同的情形会有不同的判决结果。 首先,如果该房屋是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23万首付购买,并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简单来说,房子大概率会判给付首付的一方,但这一方需要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 其次,若房屋是婚后双方共同支付23万首付购买,不管产权登记在谁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分割这套房产,比如双方对家庭的贡献、有无过错等。 最后,如果这23万首付是一方父母出资,情况又有所不同。若一方父母在婚前出资付首付,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通常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若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付首付,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的,一般会被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也会按照上述相应的规则来处理。总之,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房屋的归属和补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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