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交了首付离婚该如何处理?
我和另一半刚买了房交了首付,现在打算离婚,想知道这个房子在法律上会怎么处理,是按什么规则来分配呢,是直接能分还是有别的说法,想了解下具体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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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遇到买房子交了首付的情况,处理方式需要分多种情况来看。首先要明确一个法律概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就是说对于还没完全取得产权的房子,法院一般先不直接判归属,而是确定使用人。 如果是婚前一方付首付:若房子登记在首付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一般房子归首付方所有。首付方需对另一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进行补偿。这是因为房子是首付方婚前购买,是其个人财产的一种延续,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小王婚前付首付买了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和小李一起还贷,离婚时房子归小王,但小王要补偿小李婚后还贷部分以及这部分对应的房子增值部分。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按共同财产分割原则进行分割,考虑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 要是婚后双方付首付,不管房子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可能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也可能将房屋变卖后分割房款。 相关概念: 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像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都属于共同财产。 房屋增值部分:指房子随着时间推移和市场变化所增加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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