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的具体计算标准是什么?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公司存在一些违法行为,我想了解下如果我主张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它们的具体计算标准是怎样的。我每个月工资构成比较复杂,有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不知道该怎么算。另外,工作年限该怎么确定也不太清楚。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帮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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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是劳动法律中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它们的具体计算标准。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种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双倍工资则是在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未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的惩罚性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计算双倍工资时,一般以劳动者的应得工资为基数,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在实际计算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一些细节问题。比如工作年限的确定,一般以劳动者入职用人单位的时间为准,期间如果有中断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形判断是否连续计算。而工资的计算,应按照正常出勤情况下的工资来确定,不包括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的收入。如果您在计算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时遇到问题,可以进一步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或者向劳动仲裁机构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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