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的事实有什么作用和效力?

我在一个民事纠纷里,对方提出的一个事实,已经被另一份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了。我不太清楚这对我们这个案子会有什么影响,它是不是就肯定成立了,我还能不能反驳?想了解下已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的事实在法律上到底有啥说法。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在法律领域,已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的事实具有重要的意义和特定的效力。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什么是生效法律文书,它是指经过法定程序,已经产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件。当一个事实被这些生效法律文书认定后,就意味着该事实已经经过了法律程序的审查和确认。


从证据角度来讲,已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的事实属于免证事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基本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这是因为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使得这些被认定的事实具有较高的可信度。在后续的诉讼中,如果涉及到相同的事实,一般情况下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减轻了当事人的举证负担。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已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的事实是绝对不可推翻的。如果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事实,那么法院将重新审查该事实。这体现了法律追求实质公平和正义的原则。例如,在原生效法律文书的审理过程中,可能存在新的证据未被发现或者出现了错误认定等情况。此时,当事人可以通过提供充分的相反证据,来否定已被认定的事实。


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对于已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的事实,法院通常会谨慎对待。如果一方当事人提出质疑并提供了一定的线索或证据,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该事实进行再次审查。同时,法院也会要求质疑方承担较高的举证责任,以确保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性和稳定性。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相关问题

生效判决所认定事实的证据效力是怎样的?

我涉及一个民事诉讼,在这个案子里有一份之前的生效判决,里面认定的一些事实和我现在这个案子有关。我不太清楚这个生效判决所认定的事实在我这个案子里能起到多大的作用,它的证据效力是怎么规定的呢?会不会对我的案子结果产生很大影响?

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事实在刑事方面是怎样规定的?

我涉及一个刑事案件,听说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事实有一定作用。我不太清楚在刑事领域,这些事实是怎么被认定和使用的,会不会直接作为定案依据,对判决结果有多大影响呢?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令案判决所确认的事实是怎样的?

我遇到一个法律纠纷,涉及到另一个案子判决所确认的事实。我不太清楚这些事实在我的案子里有什么作用,这些事实是不是一定就对我的案子有决定性影响呢?我想知道法律上对于令案判决所确认的事实是怎么规定的。

判决书事实认定部分的证明力是怎样的?

我收到一份判决书,对里面事实认定部分不太理解。不知道这部分内容在后续的法律程序或者其他事情里能起到多大的证明作用,它的证明力是绝对的吗,还是有其他情况呢?我想搞清楚这个问题。

判决书认定的事实能否作为证据?

我之前有个官司,判决书已经下来了。现在我在另一个官司里,想把之前判决书认定的事实拿来当证据用。但我不知道法律上允不允许这样做,也不清楚这在证据效力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想问下判决书认定的事实到底能不能作为证据啊?

已生效判决能否作为证据使用?

我在一个民事纠纷里,之前有一个和我这案子相关的判决已经生效了。我想把这个生效判决拿到我现在的案子里当证据用,不知道合不合法,法院会不会认可啊?也不太清楚这方面法律是咋规定的,希望懂的人给讲讲。

生效判决作为证据使用是否需要质证?

我在一场官司里,对方拿出一份生效判决当证据。我不太懂这方面,想知道这生效判决作为证据使用的时候,需不需要质证呢?我要怎么应对这种情况才好?

生效判决能否作为另一案的证据?

我遇到了一个案子,在处理过程中发现有一个相关案件已经有了生效判决。我就想问问,这个生效判决能不能拿到我现在这个案子里当作证据来用呢?我不太懂法律,也不知道有没有什么规定。

判决书作为证据的证明力如何?

我手上有一份判决书,想把它当作证据用在另一个案子里,但不太清楚它的证明力怎么样。不知道在法律上,判决书作为证据能起到多大的作用,会不会被对方轻易反驳,所以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刑事判决书在民事案件的证据认定中有什么作用?

我涉及一个民事案件,现在手里有一份相关的刑事判决书。我不太清楚这份刑事判决书在我这个民事案件的证据认定里能起到啥作用,是能直接作为证据使用,还是有其他方面的影响呢?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法院生效判决书的效力能否对抗所有案外人?

我最近涉及一个案子,法院已经出了生效判决书。但现在有个自称案外人的跳出来,说判决书对他没影响。我就想问问,法院生效判决书的效力到底能不能对抗所有案外人啊?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本院认为算生效判决确定的事实吗?

我在打官司的时候看到判决书里有‘本院认为’这部分内容。我不太清楚这部分内容能不能算作生效判决确定的事实,因为我后续可能会拿这个判决作为证据用在其他事情上,所以很想搞清楚‘本院认为’有没有这个效力。

生效法律文书是什么意思?

我在处理一些法律事务时,经常听到‘生效法律文书’这个词,但一直不太明白它到底是什么意思。它和普通的法律文书有啥区别呢?生效的标准又是怎样界定的呢?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案外人对案件事实的认可是否能作为自认?

我在一个案件里,有个和案件相关但不是当事人的人,对某些案件事实表示认可。我不太清楚,他这种认可在法律上能不能当作自认来用,这样对案件结果影响挺大的,所以想了解下法律是怎么规定这种情况的。

公证证据是否属于免证事实?

我在处理一个纠纷时涉及到一份公证证据。我不太确定这份公证证据是不是就不用再证明其真实性了,也就是它算不算是免证事实呢?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公证证据和免证事实是怎么规定的。

如何推翻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事实作为的证据?

我在一场官司里,对方拿出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事实当证据,可我觉得这事实有问题,和实际情况不一样。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我该怎么做才能推翻这份证据呢?需要准备什么东西吗?具体有哪些步骤?

民事判决书里写的事实是否有效?

我收到一份民事判决书,里面记录了一些案件事实。我有点担心这些事实的有效性,不知道它在后续会不会产生什么影响。我想知道,民事判决书里写的事实到底有没有效呢?它的效力是如何确定的呢?

损失认定是否可以根据已生效判决?

我遇到了一个涉及损失认定的事情。在这个事情里,之前已经有一个生效判决。我不太清楚在认定我现在的损失时,能不能依据那个已生效的判决来进行。我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该如何处理?

我有个官司已经判了,现在判决裁定都生效了。但我对结果不太满意,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是只能接受这个结果,还是有其他办法可以改变现状呢?我想了解一下对于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法律上允许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法院查明的事实能作为证据吗?

我在打官司,法院经过调查查明了一些事实情况。我不太清楚这些法院查明的事实能不能当作证据来用,对我的案件判决有帮助吗?想了解下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