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时员工怎么赔偿?
公司经营不善要破产清算,我作为员工很担心自己的权益。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员工能获得怎样的赔偿,赔偿的标准和流程是什么,希望能有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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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时,员工赔偿问题是一个重要方面。首先来解释一下破产清算的概念,简单来说,破产清算是指公司因资不抵债等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公司的资产进行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以了结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 对于员工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也就是说,员工的工资、社保等费用以及相应的补偿金是优先受偿的。 关于经济补偿的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员工可以关注公司的清算进展,及时向清算组申报自己的权益。一般来说,清算组会对员工的工资、补偿金等进行统计和核实。如果员工对赔偿金额等有异议,可以与清算组沟通协商,协商不成的,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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