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给员工安排工作,又不辞退怎么办?
我在单位上班,最近单位既不给我安排工作任务,也不说辞退我,每个月就发一点基本工资,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有哪些权益,能采取什么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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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单位不给员工安排工作,又不辞退员工时,这在法律上可能涉及到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权益的不当处理。我们先从法律概念来看,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有按照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和工作任务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单位不给员工安排工作,可能违反了合同中关于提供劳动条件的约定。同时,依据该法第三十八条,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与单位进行协商,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明确表达自己希望正常工作的诉求,询问单位不安排工作的原因,并保留好协商的记录。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此外,员工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通过仲裁,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恢复工作安排、支付相应的工资待遇等。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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