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工作上班但无活干是否违法?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每天正常打卡到公司,但领导也不给我安排工作,就这么干坐着。我想知道公司这种做法有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呀,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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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断上班有工作但无活干是否违法时,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从劳动合同的角度来看。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和职责,而用人单位不按照合同约定安排工作,让劳动者处于无活可干的状态,这可能构成对劳动合同的违约。 其次,从工资支付方面。《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即使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没有实际的工作任务,但只要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正常出勤,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没有干活为由克扣工资,那么就属于违法行为。 再者,从用人单位的管理角度。用人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如果用人单位故意不安排工作,可能涉嫌变相逼迫劳动者主动离职,以达到不支付经济补偿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然而,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市场原因等客观因素导致用人单位暂时无法安排工作,且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支付了工资,保障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那么这种情况一般不认定为违法。比如遇到疫情等特殊情况,企业经营困难,无法正常开展业务,此时企业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暂时安排待岗并支付相应的生活费,就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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