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安排就业的比例是多少?
我开了一家小公司,最近听说企业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义务,但是不清楚具体的安排比例是怎样的。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我们企业应该安排多少比例的残疾人就业呢?不达到这个比例会有什么后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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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安排就业比例问题涉及到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权利和企业社会责任等多方面内容。 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也就是说,在全国层面,法律给出了一个最低标准,各地方可以在此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更具体合适的比例要求。 如果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第九条,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这是一种促使企业履行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的经济手段。比如企业A有100名在职职工,当地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为1.5%,那就意味着企业A至少要安排1.5名(实际操作中按人数计算,通常应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如果没达到这个标准,就需要缴纳残保金。 企业积极安排残疾人就业,不仅是遵守法律规定,履行社会责任,也能获得一定的政策支持和社会赞誉。同时,这也为残疾人提供了平等参与社会、实现自身价值的机会,有助于构建更加公平、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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