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残疾人就业比例是否不得低于本单位一定标准?

我开了家小公司,最近听说企业对于残疾人就业有一定比例要求。我不太清楚这方面规定,想知道是不是真的有残疾人就业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的说法,要是有,具体比例是多少呢,不遵守会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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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残疾人就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确实有关于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的规定。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保障残疾人的平等就业权利,促进残疾人融入社会,实现他们的自我价值,同时也体现了社会公平和企业的社会责任。 《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八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也就是说,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自身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残疾人就业状况等因素,对这一比例作出微调,但总体框架是不得低于1.5%。 如果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第九条,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这是一种促进用人单位履行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的经济手段。保障金的缴纳数额会根据用人单位未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等因素来确定。 从法律责任角度来看,违反相关规定的用人单位可能会面临一系列后果。除了缴纳保障金外,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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