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残疾人的比例应该是多少?
我开了一家小公司,最近听说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有一定比例要求。但我不太清楚具体的比例是多少,也不知道不达到这个比例会有什么后果。想了解一下这个比例的具体规定,还有不满足比例会面临怎样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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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问题,涉及到国家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策法规。通俗来讲,国家为了保障残疾人的就业权利,要求企业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底线是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比如,一家企业有100名在职职工,那么按照规定,至少应该安排1.5名残疾人就业。由于人数必须是整数,所以实际上企业需要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才能满足这个比例要求。 如果企业未按照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这意味着企业不满足比例要求,就需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果不按时缴纳,还会面临滞纳金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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