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企业关闭时职工社保如何缴纳补偿?

我所在的企业要关闭了,我很担心自己的社保问题。不知道企业关闭后,我的社保该怎么处理,企业会不会给缴纳补偿,补偿的标准和方式是怎样的。希望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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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保补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企业关闭时,涉及到职工社保的缴纳和补偿问题,这其中有一系列的法律规定来保障职工的权益。 首先,关于社保的缴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在企业关闭的情况下,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注销登记。在此过程中,企业有义务将职工的社保费用缴纳至关闭当月。比如企业在3月关闭,那么就需要把职工3月的社保足额缴纳。 其次,对于职工社保补偿方面。如果企业关闭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指的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另外,如果企业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保,职工可以要求企业补缴未缴纳的社保费用。若企业拒绝,职工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通过行政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要求企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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