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力约谈延迟一个月离职,之后又不让离职了怎么办?
我本来打算离职,和人力谈好延迟一个月走。可现在到时间了,人力又说不让我离职。我已经做好了新的工作安排,现在很着急,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种情况,想了解自己在法律上有哪些权利和应对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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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从法律层面来分析你的权利和可行的办法。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只要你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前一定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你就拥有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你和人力约谈延迟一个月离职,这可以看作是双方就离职时间重新达成了一个口头约定。然而,口头约定在证据固定上相对困难。不过,如果你之后到了延迟后的离职时间,单位又不让你离职,从法律角度来说,你已经履行了提前告知的义务。 你可以再次以书面形式向单位提交离职申请,并且在申请中明确注明之前已经和人力沟通延迟一个月离职的情况,以及现在已经到了约定的离职时间。同时,保留好这份书面申请的送达证据,比如通过邮政快递并要求回执,或者在单位有签收记录的系统中提交申请并截图等。 如果单位仍然拒绝你离职,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他们可以介入调查并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处理你的离职事宜。 另外,你也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结果不能让你满意,或者单位仍然拒不配合,你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过程中,你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你已经按照规定提前通知了单位,以及单位拒绝你离职的事实。如果仲裁结果支持你的诉求,单位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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