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7年未签劳动合同被辞退,该怎么获得赔偿?
我在公司工作了7年,公司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现在又把我辞退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我能得到哪些赔偿,具体的赔偿标准是什么,还有我该通过什么途径去争取这些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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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7年未签劳动合同被辞退,赔偿情况需要分不同方面来看: 首先是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以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的,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但这里存在仲裁时效问题,因为已经建立了长达七年的事实劳动关系,再主张双倍工资赔偿,很可能超过仲裁时效。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各地对于二倍工资时效起算规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最多可以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因为劳动者正常工作时,用人单位已支付正常工资,所以是补发差额)。 其次是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问题。如果不是因为劳动者存在法定过错情形被辞退的,则劳动者可以按照在单位的工作年限获得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是违法辞退(如公司单方面辞退,且未提前一个月通知,也未与员工协商一致等情况),则劳动者可以获得双倍经济补偿金,即赔偿金。 最后是社会保险补缴问题。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各项社会保险。不过在实践中,由于社会保险难以补齐,也有法院判决用人单位赔偿劳动者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建议劳动者先搜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记录等,然后与雇主进行协商,明确提出补偿要求。如协商无果,可向劳动仲裁机构寻求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还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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