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政府有标准,评估公司不按标准怎么办?
我家这边在搞征收,政府是有明确征收标准的,但评估公司给出的评估结果明显和标准不符。我就想知道,遇到评估公司不按政府征收标准进行评估的情况,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有没有相关的解决办法和途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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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征收过程中,如果遇到评估公司不按政府制定的标准进行评估,被征收人是有多种途径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征收评估的基本概念。征收评估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的行为。评估结果直接关系到被征收人的补偿金额,所以必须要遵循相关的标准和规范。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如果评估公司不按政府标准评估,被征收人第一步可以要求评估公司作出解释和说明。因为评估报告中应该有详细的评估依据、评估方法等内容,如果存在不符合标准的情况,评估公司有义务进行解释。 若评估公司的解释不能令人满意,被征收人可以向其提出书面的复核评估申请。评估公司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要是复核结果仍然不能解决问题,被征收人还能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专家委员会会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对评估报告进行全面审查,并作出鉴定结论。 此外,如果被征收人认为评估公司的行为存在违规操作,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还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评估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投诉,要求对评估公司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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