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评估都有哪些项目?


房屋拆迁评估是在房屋面临拆迁时,由专业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及其相关附属物等价值进行评定估算的过程,它对于确定合理的拆迁补偿有着重要意义。 下面为你详细介绍房屋拆迁评估所涵盖的项目。首先是被拆迁房屋的价值,这是评估的核心项目。被拆迁房屋价值指的是在正常交易情况下,该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评估时点的市场价值。这里不考虑被拆迁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其评估主要依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因素。相关法律依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其次是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搬迁费是指因拆迁导致被拆迁人需要搬迁住所或经营场所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搬运、运输、设备安装调试等费用。临时安置费则是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不能满足被拆迁人临时居住需求时,给予被拆迁人的费用,用于补偿其在过渡期间自行安排住处的支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再者是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如果被拆迁房屋是用于生产经营的,因拆迁导致停产停业所造成的损失也在评估范围内。这部分损失包括因停产停业导致的利润损失、设备搬迁安装费用、原材料和半成品的损失等。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最后是房屋附属物的价值。房屋附属物指的是与房屋主体建筑有关的附属建筑或构筑物,如围墙、大门、水井、厕所、广告牌等。这些附属物也会根据其实际情况进行评估作价,给予相应的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