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


房屋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把被继承人遗留的房屋所有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行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房屋继承所需的材料和手续。 首先,所需材料主要分为以下几类。一是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材料,这是证明继承开始的重要依据,比如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等。二是房屋产权证明,像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等,它能明确被继承房屋的具体情况。三是继承人的身份证明,例如身份证、户口本等,用于证明继承人的身份信息。四是亲属关系证明,由被继承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证明继承人和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如果是遗嘱继承,还需要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其次,房屋继承的手续一般如下。第一步是进行房屋评估,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第二步是办理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第三步是进行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第四步是办理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这为房屋继承的方式提供了法律依据。





